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
各盟行政公署、市人民政府,自治区各委、办、厅、局,各大企业、事业单位:
《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》已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
2021年2月7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附件:
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.pdf
文章来源链接:http://www.nmg.gov.cn/zwgk/zfxxgk/zfxxgkml/ghxx/202102/t20210210_88705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