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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先进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党员的通知

编辑:时间:2015-10-09点击数:

各学生党支部:

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,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促进健康向上校风学风的形成,根据《学校学生党建“党徽照我行——支部引领工程”实施方案》【地大党办发[2011]20号】文件要求,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共产党员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及名额

先进学生党支部评选对象:全日制本科生党支部。

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对象:全日制本科生正式党员(2015年6月3日之前到党委组织部上册的中共正式党员)。

先进学生党支部名额:1个,并推荐十佳党支部1个。

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名额:3人,并推荐十佳共产党员1人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学生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

1.组织健全,支部委员分工明确,支委成员团结协作,有较强的号召力、凝聚力和战斗力;党支部制度完善,工作规范,工作有计划,有总结;坚持民主集中制,在党内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;定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开展组织生活,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,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;所辖班级的学生学习积极性高,学习成绩比同年级其他支部好(或比往年同年级支部好),学生无违纪违规现象。

2.支部根据“工程”实施方案,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,开展支部立项工作,且覆盖到支部所辖班级的全体学生。

3.支部在立项期间坚持开展项目建设,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执行项目任务。支部落实项目管理、监督和服务工作富有实效,已达到立项初期的预定目标,效果明显,能针对本支部学生特点服务学生、解决支部存在的突出问题,学生对支部的认可度高。

4.支部“工程”建设稳妥进行,项目实施过程中密切联系群众且具有一定的校园影响力。支部工作有特色,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。

(二)优秀学生党员评选条件

1. 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,在思想上、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;带头树立优良的学风,勤奋学习,争做成才表率。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.0,无不及格课程,综合测评排名在所在班级前10名。

 2. 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埋头苦干,开拓创新,无私奉献,在学习、工作上成绩显著;服从组织领导,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,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类活动,在工作中勇挑重担,乐于奉献,表现突出,受到师生好评。

3. 发扬集体主义精神,主动关心帮助身边的同学,团结带领同学一起进步;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模范履行党员义务,执行党员权利;热心公益,积极参与志愿者等社会服务活动。

4.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(三)“十佳党支部”和“十佳共产党员”条件

1.符合先进党支部或优秀共产党员条件。

2.参加学校组织的答辩会,由答辩产生。

(四)2014-2015年度“工程”优秀项目条件详见“学生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”中的2—4款要求。

学院将按照分配名额,采取自下而上、上下结合的方式自主推荐产生。申请先进学生党支部、优秀学生党员需填报《先进学生党支部推荐表》、《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推荐表》(需附先进事迹材料,先进学生党支部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,优秀学生共产党员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,事迹材料要求实事求是,翔实具体)并交至学工组谭文伦老师处,电子文档发送至290312921@qq.com邮箱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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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.6.8日

附件一: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

附件二:先进学生党支部登记表

附件三: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登记表

附件四:“十佳党支部”“十佳共产党员”评选答辩会的说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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